为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,近日,财政部公布了《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的公布实施,为促进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法制化提供了制度保障。《办法》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: 一是明确了资产使用的范围和原则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范围包括单位自用、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,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、安全完整、风险控制、注重绩效的原则。财政部、中央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